为水立法:千湖之省打响水资源保卫战

“湖北最大的优势就是水”
这是20日上午洪山礼堂举行的《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(草案)》立法新闻发布会上,主持人的开场白。
我们居住的星球,有四分之三的面积被水覆盖;我们每个人的身体,有70%是由水分构成。
水对这个世界很重要,对于湖北,尤为重要。
因地理位置处在洞庭湖以北而得名,“湖北”二字与水息息相关:长江由西向东横贯全省,汉江全长的3/4流经省境,全省过境容水量达6338亿立方米,排在全国第4位。
“才饮长沙水,又食武昌鱼。”50多年前,毛泽东来到湖北武汉,畅游长江,吟诗作赋。湖北的江河湖泊里,像武昌鱼这样的珍馐,数不胜数。
“洪湖水浪打浪,洪湖岸边是家乡”,若是问湖北人家在何方,答案会千奇百怪,又出奇的一致:洪湖岸边,汉江南面,清江弯里,东湖之滨……生活在湖北的人,习惯用家门的那条河、那口湖来定位家的方向。家在的地方,一定有水。
只是,近几年来,生在湖北的人们对于水的态度,由自豪渐渐变成担忧。
“再也找不到和小伙伴们钓鱼的快乐了”
“我们村前有条河,河水从村里的打谷场边流过。爸爸说,在他小时候,河里随手捡起甲鱼;在我小时候,河里还能钓起鱼虾;这个夏天回家,发现河水泛绿,河面飘来阵阵腐臭味。再也找不到和小伙伴们一起钓鱼的快乐。”
在一条关于水污染的新闻下,一位网友这样留言。
这位网友告诉笔者,他来自鄂北的一个村庄。5年前,村里开了一家做油漆的小作坊,作坊把污水排到村前的小溪,从此溪里的鱼虾再也不见踪影。
发生改变的,远不止这条小溪。2007年,锰矿渣致使清江水体污染,宜都市全市一度暂停供水。
2011年,媒体披露潜江境内的汉南河,由于沿岸化工企业的污染问题,严重影响下游居民生活。
2012年,武汉白沙洲水厂异味一度引起市民到超市抢水。
2013年府河东西湖、黄陂段水污染导致大量死鱼。
2014年1月,宜昌市鸦鹊岭镇新场村至胡家包地段,村民将约20头病死猪、大量生活垃圾扔在新场河河水、河道中,造成水污染、湿地污染触目惊心……
本月20日的《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(草案)》立法新闻发布会上,湖北省环保厅总工程师周水华坦言,湖北境内,城市内湖和江河较小的支流污染情况确实较严重。
“优于水更要忧于水”
这是笔者和“绿色汉江”副会长李治和一同监测汉江水质时,李治和对笔者说的话。
据省环保厅的湖北河流水质报告,汉江水质总体为优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引水点丹江口水库,正是汉江上的水利枢纽。
汉江成为南水北调的源头,“绿色汉江”这家屡次在国内外获表彰的民间环保组织功不可没。
笔者曾和“绿色汉江”的成员一起去汉江沿岸的企业宣传排污的危害;为了汉江支流唐白河里的污水,没有任何官方背景的”绿色汉江“,甚至去河南找当地的环保部门理论。
“你看,汉江在武汉汇入长江。入口的地方,汉江水是清的,长江水是浑的,泾渭分明。”李治和说,“绿色汉江”一个组织的力量毕竟有限,管得了汉江,管不了长江。
实际上,因为没有执法权,向汉江排污的情况,“绿色汉江”也管不住。“去企业苦口婆心地说,碰到明理的企业还好,碰到不在乎的,你就是找环保部门罚他,他也不在乎。”
“违法的成本太低了”
“守法的成本太高,违法的成本太低了。”在《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(草案)》立法新闻发布会上,湖北省科技厅副厅长杜耘一言道出水污染防治的难点。
“一家企业,如果按法律法规购买污水处理设备,要花100万;如果直接排污,获得利润50万,缴纳罚款10万,这样还能尽赚40万。只要是会打算的生意人,肯定不愿选择购买污水处理设备,而选择直接缴纳罚款。”
湖北环保部门年均出动8000余人次的执法人员查处企业排污;对单个企业开出的罚单高过百万……然而,排向长江、汉江、东湖里的污水仍多达年均几十万吨。
《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》正是在这样的窘境之下,呼之欲出。
“要罚到他们倾家荡产”
在20日的《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(草案)》立法新闻发布会上,省人大副秘书长滕鑫曜这样强调。
敢这样表态,正是因为此次提交省人大审议的《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(草案)》坚持严于国家标准的排放标准,严格的区域限批制度,以及严格的禁止措施。
条例中,“按日处罚”是亮点之一。
所谓“按日处罚”,是指可以依法对拒不整改的违法单位、个人按天数每天进行处罚,只要其不整改,就可“一直罚下去”“罚到违法者倾家荡产”,不设时间上限。
排放污染物,受到罚款处罚,拒不改正的,对排污单位主要负责人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,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。《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(草案)》如此明文规定。
滕鑫曜说,严格执行“按日处罚”条款,能够有效避免“守法成本高,违法成本低”的问题。
据悉,“按日处罚”在发达国家是环境保护法规的惯用规定,但在地方性法规里明文规定,尚属国内首次。
眼下正是全国各地“两会”时间。“北京从严治霾,湖北重典治水”,有媒体报道,北京湖北,南北呼应,分别提交人大审议两部针对环境保护的地方法规,引得全国瞩目。
最重要的是,这样一部法规的地审议、表决,意味着湖北上下一心,要下定决心把水污染治好。
据悉,《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》拟定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。如一位省人大代表对笔者所说:讨论这部法规的时候,大家热情很高,希望执行这部法规的时候,能执行地更严格。
结语
作为生命之源,水承载了我们的梦想,也孕育着我们的未来。水并不单单是由两个氢原子一个氧原子构成的冰冷客体,它早已牵涉人类的基本生存,是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基本需求。
近年来,湖北的水污染情况不容乐观。制定一部防治水污染的重典法规,既是形势所迫,更是民心所向。民众冀望《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》的出台,将有效地避免“违法成本低”的水污染防治困境,捍卫每个公民不容剥夺的安全用水基本权利。